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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四川省处所金融監督办理條例》(如下簡稱《條例》)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這是我省处所金融法治體系的最高法規,也是四川首部、全國第三部關於处所金融監督办理的处所性法規。
《條例》共6章45條,從处所金融組織監管、發展與服務、風險防备等方面對我省处所金融組織和处所金融活動予以規范。《條例》出台有何布景?有哪些特点和亮點?近日,記者採訪了省处所金融監管局相關負責人。
布景
壓實处所監管責任助力西部金融中间建設
2017年7月舉行的第五次全國金融事情會議明確,要堅持中心統一規則,壓實处所監管責任,加強金融監管問責。
“這是《條例》出台的一大布景。”省处所金融監管局政策法規處處長伍成旗暗示,金融办理今朝主如果中心事權,同時又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,“处所能干什麼、不克不及干什麼,都必要用法令條文明確下來。”
成都建設國家西部金融中间是另外一大布景。“海盜村,西部金融中间,起首是金融立法的高地。”伍成旗認為,《條例》是建設國家西部金融中间的事情抓手。
此外,客岁省委《關於周全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決定》專門提到,出台四川省处所金融條例。“在省委決定中,明確制订一個具體的处所性法規,之前很少見。”伍成旗暗示。
細節的暗地里,是精心的籌備、扎實的調研。從2016年10月啟動立法調研事情,到2019年3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,《條例》問世歷時兩年半。這期間,省处所金融監管局前后赴山東、上海、河北和省內部门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等地調研,並邀請知名專家學者參與草拟。
“《條例》填補了四川处所金融立法空缺,解決了处所金融監管部門執法缺乏有用手腕、執法依據不足等問題。”省处所金融監管局副局長王琳暗示,隨著各省处所金融監管局相繼挂牌,处所金融監管款式渐渐构成。
特点
兼顧監管和發展构成“1+N”法治體系
“《條例》讓監管‘長出牙齒’,可以更好地整頓市場秩序,防备和化解金融風險。”王琳暗示,“監管”是《條例》的重中之重。
《條例》一大亮點是採用了“雙罰制”,即對处所金融組織進行行政處罰的同時,也能够對負有直接責任的股東、董事、監事、高級办理人員等進行處罰。“對处所金融組織最高處以40萬元罰款,根據情景還可對高管人員同時處罰。”伍成旗說。
記者注重到,在《條例》第三章“服務與發展”部门,“縣級以上处所人民当局應當優化營商環境,加大金融機構引進力度”“縣級以上处所人民当局應當制订金融人材培養引進計劃和獎勵政策”等表述中,金融前面並沒有“处所”二字。
“做好監管的同時,兼顧發展。”省处所金融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解釋,去掉“处所”二字是因為要吸引分歧層級的金融機構來川發展機車借款,,助力成都建設國家西結婚禮車, 部金融中间。
“《條例》的實施,有助於加強我省处所金融監督办理,推動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。”伍成旗介紹,未來我省還將出台《四川省买卖場所監督办理辦法》等具體監管領域配套轨制,构成“1+N”处所金融法治體系。□四川日報記者 侯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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